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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湖南省特级教师评选实施细则与报送材料(上) | |||
| 文章作者:admin 文章来源:本站整理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-7-30 21:24:5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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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教研 (1) 依据现代教育理论,结合工作实际,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的研究活动。在本校、本县市的学科教改教研活动中起骨干作用,是市县教研工作带头人。 (2) 在教育教学改革中,勇于创新,或在教学法研究、教材建设中成绩卓著。 (3) 近10年独立撰写的经验总结、科研报告和学术著作等在省以上报刊发表或在出版社正式出版至少3篇(部)(教学研究管理研究两方面至少各有1部),经鉴定有较高质量(从独立见解、研究深度、文字水平、推广价值四个方面综合衡量);或总结的教育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在本地区得到推广,对教育教学改革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。 5. 管理 (1)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全面贯彻教育方针,模范执行教育法律、法规和有关政策,按教育规律办学,认真贯彻国家制定的指导性课程方案,不任意增减课时。 (2) 办学思想端正,自觉抵制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影响,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,重视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,培养学生的个性特长,成绩卓著,在本地区起示范作用。 (3) 具有履行校长岗位职责所必需的政策法规观念和教育科学理论基础,掌握教育管理和学校管理的基本规律和方法,更新教育观念,不断深化学校管理改革;工作有计划,有检查,有总结;学校常规管理制度完善,机构健全,管理有成功经验,并在市(州)以上得以推介。 (4) 坚持德育首位,把思想品德教育贯穿于学校工作的各个环节;认真实施德育纲要,所在学校德育机构健全,管理措施得力,成效显著。 (5) 坚持教学为中心,深入教学第一线,经常听课、评课,指导各项教育教学活动;加强教学常规管理,教学秩序良好,校风正、学风好;大力推动教育教学改革,教学质量稳步提高。 (6) 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学,实行民主管理;注重教职工队伍建设,从政治上、工作上、生活上全面关心全体教职工;在培养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方面,计划落实,措施得力,效果明显,建设了一支素质较高、结构合理、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;所在学校领导班子团结、务实,群众反映好。 (7) 在校园环境的改造、绿化、美化、净化等方面取得较显著的成绩,所在学校办学条件、教学设施有较大的改善。 (8) 坚持勤俭办学,努力提高办学效益,科学管理校产和财务,积极开展勤工俭学,成绩突出。 6. 学历与资历 (1) 具备相应的合格学历。 (2) 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15年以上(含15年),其中任教时间不少于8年,但任中小学校长时间不少于5年。 (3) 具有相应系列高级职务,且任职5年以上(含5年)。 (4) 业绩特别突出的评选对象,可不受学历、资历限制,破格入选。 (三)教研人员 1. 思想政治表现与师德 (1)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。树立共产主义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。 (2)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全面贯彻教育方针,认真教书育人,自觉实施素质教育,教研工作方向正确,卓有成效地为教学第一线服务。 (3) 热爱校长本职工作,勤努力,勇挑重但,开拓进取,具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。经常深入学校听课、评课、辅导、调查研究,开展教研活动。 (4) 坚持原则,作风正派,不谋私利,团结同志。严格按教育规律办事,自觉抵制片面追求升学率影响,不滥编、滥印、滥发复习资料及模拟试题,为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。 (5)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,抵制各种歪风邪气。自觉遵守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,严于律己,以身作则,品德言行堪称楷模,在教师中享有威望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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